Volume 4,Issue 4
第三人税款代缴的正当性证成与制度建构
实践中大量涌现的第三人税款代缴现象,表明出于自身利益而为他人代为清缴债务,有一定现实基础,虽然有助于实现财政税收的及时足额征缴,但在法律关系结构的厘定与代缴人利益保护方面尚且有所不清。可借鉴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二十四条规定的第三人代为清偿的制度理论,结合税法上“目的合适说”理论建构税款代缴制度的正当性,赋予代缴人以私法上的求偿权。此外,还应注意在税法立法上着手搭建此制度,在社会面上营造 “纳税人为主,第三人为辅”纳税主体意识观念,同时完善相应配套的法律适用与解释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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